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宜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

2025-05-07 来源:宜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

各相关单位、受托银行及缴存人:

根据2025年5月7日中国人民银行《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》要求,现就宜宾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自2025年5月8日起,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.25个百分点,5年以下(含5年)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.1%和2.6%,5年以下(含5年)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.525%和3.075%。

二、2025年5月8日(含)后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,按调整后的贷款利率执行。2025年5月8日之前已申请未发放的,自动执行调整后的利率,无需借款人再办理手续。

三、2025年5月8日前已发放未结清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,贷款期限在1年(含1年)以内的,贷款利率不作调整,仍执行原贷款利率;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,自2026年1月1日起按调整后的相应档次利率自动调整执行,无需借款人提出申请。

特此通知。



宜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       

2025年5月7日